各系部、处室、图书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将我院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1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4月5日,共3天。其中4月3日(周日)照常公休,4月2日(周六)调至4月4日(周一),4月5日(周二,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二、调课安排:4月2日(周六)上4月4日(第七周,星期一)的课。课程结束后,学生可离校。教职工班车下午4:10发车。
三、4月5日(周二)晚8:00前学生和辅导员返校,4月6日全体学生正常上课,教职工正常上班。
四、放假前,各系处领导要安排本单位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好办公室门窗,切断用电器电源。对学生要开展一次安全和法制教育。
五、假期期间,学院办公室安排行政值班,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部门值班。各系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