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及商业补充保险的通知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9-11-26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2020年度本市城乡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商业补充保险的登记缴费开始。为保证每一位学生健康、顺利地度过大学生活,在籍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商业补充保险费从代办费中统一扣款。如在籍学生自愿放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保险,请至五号楼(50310)室填写(放弃大学生医疗保险确认单)。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07日。

  附件:沪医保规〔2019〕9号(关于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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