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精神,做好新旧税制转换衔接工作。现将个人所得税APP公告如图。请所有教职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履行相关权利义务,确保新旧税制平稳过渡。
学校人事处拟于2019年1月2日、3日中午召开新个人所得税申报说明会。会议内容重要,请各部门干部、教职员工务必参会并积极配合自行申报。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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